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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意见

点击数:24952017-03-22 来源: 西安交通大学连云港科技园——厂房、办公

市政府关于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精神,大力推进全市知识产权战略,增强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为核心,积极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优良环境,大力培育自主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为创新型城市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知识产权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有较大幅度提升。2013年创建成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2015年创建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明显提升。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明显增长,质量明显提高。到2015年,专利申请量和专利授权量力争分别达到10000件和5000件,发明专利申请量力争达到3000件以上。注册商标总数达到15000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达到8件以上,江苏省著名商标达到100件以上。版权登记量年均增长10%以上。
——知识产权运用效果显著增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知识产权密集型商品比重显著提高,知识产权产业化水平快速提升。知识产权许可贸易大幅度增长。重点产业和旅游业的品牌优势进一步凸显。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明显优化。建立起适应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机制基本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和环境明显改善。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投诉和举报的回复率达到100%,侵犯知识产权商品的海关查获率明显提高。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更加健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建设深入推进,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市、县、区人民政府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知识产权重大事项,形成知识产权综合协调管理机制。到2015年,全部县区(园区)通过省知识产权区域试点县区(园区)验收,6个以上县区(园区)通过省知识产权示范县区(园区)验收。
——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基本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不断壮大,服务功能不断拓展,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建成具有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知识产权战略分析、业务咨询、维权援助等功能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培育一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知识产权创造
实施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升工程,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创新主体集聚,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科研及科技型服务机构为技术支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体系。
加快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重点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30家以上。激发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动力,引导其加强与企业对接,逐步形成一批与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自主知识产权。支持企业与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高创新平台认定、考核办法以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认定条件中的知识产权权重。
推动各类创新主体申请商标注册。指导企业针对准备进入的市场和行业领域申请商标注册,拓展市场空间。支持信息、中介、科教、社区、公共服务等新兴服务业商标品牌的创建。鼓励和引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手工业者和广大农民积极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以建设特色产品品牌为重点,扶持培育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商标。积极推进区域产业集群或产业特色明显的地区注册集体商标。
充分调动全社会知识产权创造的积极性。组织开展优秀专利项目及优秀专利发明人、技术革新能手、创新之星等评选活动,调动各类社会组织和群体参与知识产权创造的积极性。组织青少年开展小发明、小设计、小创作、小建议等活动,激发全社会的发明创造热情。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推动知识产权知识普及,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风尚,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需要,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与运用,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集团)和科研机构。创建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企业100家以上。
推动知识产权战略运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的重要作用,建设以专利、商标和版权信息为主的知识产权咨询和战略分析系统。引导企业进行知识产权预警分析、制定技术研发指南,提高技术创新起点,避免重复研究和侵权行为。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加大对重大专利技术产业化的扶持力度,形成拥有核心竞争力、引领产业发展的知识密集型企业集群。对中小型科技企业以及发明人新创企业的专利技术产业化给予重点支持,促进一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实用专利技术产业化。推进专利技术标准化,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转化为国家和国际标准。
推进商标创牌经营和品牌运作,大力发展品牌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和加盟经营,建立符合现代流通发展趋势的自主品牌销售模式。加快驰(著)名商标的创建步伐,支持企业使用自主商标品牌,扩大自主商标的市场覆盖面。鼓励企业引进国际标准、国际认证体系和国际品牌运作方式,支持商标转让和许可交易。推动商标持续发展和价值提升,扶持传统品牌的挖潜振兴。
扶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娱乐等版权产业发展。加快发展东海水晶、赣榆黑陶工艺美术产品等特色版权产业,形成产业优势。加快培育动漫游戏、网络传媒、文化娱乐、广告设计等现代创意产业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网络工程等技术版权产业。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加强民间文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支持创作具有鲜明连云港文化特色作品。进一步完善作品登记和转让合同备案制度,拓展版权利用方式,促进版权市场化。
引导外向型企业积极将相关知识产权向海关备案,用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实施“守法便利通关”方式,让更多诚信守法企业享受通关便利。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县(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构,着力改善知识产权执法条件,切实解决专业人员匮乏、经费短缺和执法装备落后等问题。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和侵权信息数据库。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加强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和执行能力建设,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审合一”工作机制,提高司法专业技术水平,完善司法鉴定、人民陪审员制度,建立技术鉴定、技术调查、专家证人、专家顾问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司法保护部门合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重点难点案件会商通报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案件移送制度。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实行打击与防范相结合、日常执法与专项治理相结合、重点整治与营造环境相结合,加大对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建设,及时受理、快速处理侵害知识产权的举报和投诉案件。针对反复侵权、群体性侵权以及大规模假冒、盗版等行为,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强对各类展会的知识产权监管。对全市境内重点航线、渠道和商品,采取风险布控,增加出口商品查验比例,提高对进出境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查缉能力,有效阻止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进出境。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建立知识产权案件立案、审理和执行的快速通道。有效行使专利纠纷案件管辖权,努力拓展司法保护空间。完善司法审判工作蓝皮书发布、专家咨询、信息通报、定期走访企业等制度。
建立知识产权预警与维权援助机制。建设专利分析数据库,制定专利预警指标体系,及时准确地把握主要贸易伙伴国家的法律政策和发展趋势,适时发布重点领域和行业的知识产权发展态势报告,对可能发生产业技术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知识产权纠纷、争端和突发事件,及时警示,制定预案,妥善应对,控制和减轻损害。帮助市场主体依法应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强化对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及规则的研究,建立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协同运作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重点加强对中小企业和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援助。
(四)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加强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适时制定推进知识产权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深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培训,提升工作水平和执行力。开展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文化氛围。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管理,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加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实施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程,大力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引导企事业单位加强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保障知识产权工作经费,确保知识产权管理顺畅运行。将知识产权产出数量、质量、转化成效作为承担政府各类计划的重要条件和科技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加强重要经济、科技活动的知识产权管理。对于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重要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成果转化等项目,实行知识产权审查制度,并以知识产权获取和保护为重点开展全程跟踪管理,加强知识产权检索、分析和论证,防范和降低知识产权风险。加强公共领域知识产权管理,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事业单位的改制、兼并、破产过程中,加强知识产权监管,避免无形资产流失。
(五)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功能。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供知识产权信息运用、战略研究、预警维权、法律援助、咨询服务等综合服务。建设集成各类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的综合性数据库和主导产业、重点行业的分类数据库;建设知识产权转化交易等各类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自主创新、成果转化、技术引进、产品出口等提供专业服务。
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支持知识产权代理、交易、咨询、评估、预警、维权、专利标准化、法律服务等服务机构发展。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和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专业化、品牌化服务。规范知识产权服务执业行为,取缔非法代理。积极引进省内外知名知识产权专业化中介服务机构,完善区域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推进知识产权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和司法机构建设,强化职能,明确职责,推进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工作和司法审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健全知识产权行政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建立健全对知识产权创造的激励机制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转让专利权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的权利。专利实施、许可他人实施或专利权转让的,应当按照《江苏省专利促进条例》规定,支付报酬给发明人或设计人。
建立奖励机制,对在本市实施产生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优秀专利项目或者专利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在进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时,将专利发明人、设计人的相关专利及相关专利奖项纳入评审依据;对够产生重大作用或者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专利,可以作为发明人、设计人破格申报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依据;对获得国家和省专利金奖、优秀奖的主要发明人,可以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三)加大知识产权经费投入
市、县区财政设立专利专项资金,支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专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专利申请、组织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促进专利实施、建设知识产权公共平台、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和人才培养、知识产权保护、援助专利维权、扶持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等方面。加大版权、商标战略实施经费投入。加强对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鼓励企业加大知识产权投入,允许企事业单位将当年实际发生的知识产权经费全额计入管理费用。
(四)推进服务支撑体系建设
扶持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的所得收入,其技术交易合同经登记后可免征营业税和教育费附加。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业务中代收代缴的各类国家规费,在计算营业税基数时予以扣除。对本市新获得国务院专利主管部门颁发专利代理资质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给予经费补助。对有资质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发明专利代理服务费进行适当补贴。
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建设工程,引进培养具有较高素质的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人才。将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纳入我市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加强知识产权后备人才培养,鼓励高等院校设立知识产权学科,开展知识产权双学位教育。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工程师评聘工作,引导社会资源向知识产权领域集聚。建设一批知识产权培训教育基地,引导各种社会力量对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人员开展培训,逐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培训长效机制。
(五)培育知识产权文化
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将知识产权宣传纳入普法、科普宣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计划,大力宣传知识产权工作。各级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经营管理和科技人员的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教育。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在中小学基础教育中推行启发创造性思维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发明创造意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技术工人和公务员培训教育计划。各级党校要将知识产权纳入培训内容,开设知识产权课程。努力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培育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形成有利于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